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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楼、实训室空调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0-22   点击数: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楼、实训室空调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教学楼、实训室空调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改善学生学习条件,学院教学楼、实训室等教学、实验、实训场所全部使用空调。为优化环境,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现制订教学楼、实训室空调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空调开启的温度

1. 室内温度高于28℃时,开启空调制冷。室内温度低于6℃时,开启空调制热。

2. 空调制冷时温度设置为26℃,空调制热时温度设置为20℃。

二、空调开启的时间

1.教学楼、实训室空调使用以服务教学为原则,只有在教学时间方能开启空调。具体为:

周一至周五及晚自习(周日—周四)时间:

上午:7:40~11:40 下午:13:40~16:40

晚上:18:40~21:00

2.空调开启季节:主要集中在夏季(制冷)6月15日~9月30日和冬季(制热)12月15日~次年3月5日。春秋两季的温度比较适宜,原则上不开启空调。

三、空调运行的管理

1.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教学楼、实训室等教学、实验、实训场所空调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教学楼的空调通过集中管理电源开闭来控制空调运行,统一由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操控。

2. 空调开启时段,应根据学院提供的课程安排表,对教学、实验实训场所的空调开启给予保障。学院安排的其他学习、活动需开启空调应向总务处提出申请,杜绝无教学任务场所开启空调。

3.晚自习空调开启应本着够用、节约的宗旨,教室综合上座率应不低于80%。晚自习学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到指定教室晚自习。严禁学生私自开启教室空调为个别人使用。

4.空调运行期间,应关好门窗,确保空调的使用效果和节约能源。每天开机之前应开窗通风至少十五分钟,以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保持空气清新。

5. 空调开启时段,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按规定设置好空调温度,注意关好门窗;空调未运行时段,及时开启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6.上课和晚自习的师生在使用空调时,要自觉遵守空调使用和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和接受管理人员的维护管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

7.气温异常或经过学院批准执行培训和其他教学任务需使用空调时应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开启。

四、空调的日常维护和故障报修

1.管理人员应做好空调的定期维护,主要内容包括擦拭空调外壳,清理过滤网灰尘,不使用空调的季节,取出遥控器电池,统一收回保管。

2.空调管理人员一旦发现空调故障,应及时报总务处,督促维修人员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尽快进行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五、附则

1.学院将根据本办法试行情况和管理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2.本办法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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