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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2024年度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相关工作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根据《2024年度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年度学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复审时间

1.6月24日-6月26日(9:00-11:30,14:30-17:00)

2.6月27日-6月28日(递补,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审地点

学院组织人事处(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馆5楼会议室)。

  1. 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海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2.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 30101、30102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需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供相关证明。

  4. 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和单位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4)所有考生需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复审所需证书、材料须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用于留存备案。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30101--30104、30120-3012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30105--30119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职业能力等,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2.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试讲前40分钟随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于2024年7月6日上午8:30开始,7月7日结束。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于当日上午7:30前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4楼学术报告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分不同专业岗位,于当日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所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四)其他事项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相关工作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公示、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审计厅、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管理,按照学院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九、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3665504

监督电话:0551-63617062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24年6月21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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