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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报送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24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印发< 省直机关2021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报送党员发展对象和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发展对象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对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附件1),报送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关于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做好2021年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对本党支部(党总支)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数量深入分析,研究制定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将计划发展对象精准到个人。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主要投向高知识群体、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大学一、二年级发展党员数占学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防止出现低年级不发展,高年级扎堆发展的现象。发展计划初步人选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做好会议记录,填写《2021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登记表》(附件2),于2021年1月25日前报送院组织人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坚持标准。发展党员工作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确定教职工发展对象,还要看是否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是否突出,是否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确定学生发展对象,还要看是否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向上,表现突出,要坚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注重把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相结合,不能简单地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适度控制规模。要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严格执行省直机关工委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搞突破、不搞变通。对于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学院的,一般不列入年度发展计划。

(三)加强教育培养。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校集中学习、指定培养联系人等形式,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等,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同时,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班,强化对党的基本知识的认识。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带病入党”等不正常现象。对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发展程序、手续、培养考察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2021年8号附件1、2:关于报送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表和备案表.xls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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